前沿拓展:品牌营销儿童防晒霜
中宏网江苏8月9日电(记者 王智信)炎炎夏日,越来越多的家长也给孩子用上了防晒霜。儿童防晒化妆品是否?儿童如何防晒?针对消费者的疑问,江苏省消保委开展了儿童防晒化妆品的比较试验,并发布分析报告。
29批次样品中有3批次不符合相关要求
江苏省消保委与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一起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实体店和电商平台购买,共购买29批次不同品牌的样品,购买的品牌包括好孩子、添乐、启初、红色小象、pipidog、otbaby、十月小天使、贝亲、家茵宝宝、哈罗闪、蜜语等,购买单价从24.8元到139元不等。这些样品在线下实体店商品销售标签或商品包装或线上网页均宣称是儿童防晒产品。
报告显示,经检验检测,29批次中有26批次的检验结果符合化妆品技术规范,有3批次存在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现象,主要为防腐剂项目的标签标注不符合标准、产品的公开宣称与实际样品不符等问题。
物理防晒剂产品性相对较高
目前市场上的防晒产品可以分为物理防晒剂产品、化学防晒剂产品、混合防晒剂产品。本次比较试验的29批次样品中,物理防晒剂产品8批次,均符合标准;化学防晒剂产品及混合防晒剂产品共21批次,有3批次不符合相关标准。物理防晒剂是通过反射紫外线达到防晒果。物理防晒剂防晒温和、刺激较小,不会渗透进皮肤,适合对性有较高要求的婴幼儿和孕妇。而准用的化学防晒剂包括苯基苯并咪唑磺酸等22种,过量使用会影响皮肤健康,使皮肤过敏、光敏、起红疹、发炎等。因此与化学防晒剂产品和混合防晒剂产品相比,儿童防晒化妆品中物理防晒剂产品相对。
防腐剂方面,本次比较试验29批次样品均符合防腐剂限量的要求。但是有3批次实际检出的防腐剂成分与标签标识的不一致,相关生产企业对产品标签标识的规范意识较差,导致防腐剂项目的标签标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另外,调查还发现有部分产品存在产品的公开宣称与实际样品不符的问题,有的产品网页宣称具有物理防晒功,为儿童防晒化妆品,属于特殊化妆品。实际产品为防护乳,属于普通化妆品,而非特殊化妆品。经营者利用网页对商品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符的虚假信息宣传,误导了消费者。
省消保委提醒:不过度使用防晒产品
江苏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儿童防晒化妆品时应注意:
不过度使用防晒产品,长期使用是否存在隐患目前尚无确切结论。看清产品包装是否标有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标签。购买前可以通过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APP”查询欲购买的儿童防晒产品的注册信息,比较产品包装信息与注册信息是否一致。测试是否有过敏反应。由于个体皮肤存在差异,在使用儿童防晒或更换不同品牌的产品之前,可以先做皮肤过敏测试。24小时后观察涂抹部位的皮肤有无红肿、瘙痒、灼热等异常现象;如无异常现象,再按照产品的使用说明进行正常使用。
拓展知识:品牌营销儿童防晒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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